花蓮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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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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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7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8013601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內政部及所屬機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教育訓練教材(108年6月修訂版,已刊載於「內政部全球資訊網/政府資訊公開/性別平等專區/性別平等專區/CEDAW教材」(網址https://www.moi.gov.tw/chi/chi_public_info/node.aspx?cate_sn=&belong_sn=1995&sn=4644)1案,轉請查照並參考運用。 |
說明: | 依據內政部108年7月10日台內人字第10803215482號函辦理。 |
花蓮縣立光復國中
電話 03-8701027
link to https://goo.gl/maps/bpwCSBxCFiuRsL8i8地址 link to https://goo.gl/maps/bpwCSBxCFiuRsL8i8花蓮縣光復鄉大馬村林森路2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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