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招生對象(報考資格):應具備以下三項資格,資格不符者,恕不退還報名文件: |
(一) | 大學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
(二) | 語言證書: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具備以下任一合格證書): |
1、 |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
2、 | 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簡稱CEF)B1級(含)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若為參加110年認證之考生,請另外填寫切結書)。 |
(三) | 具備以下任一資格者,分為A班與B班資格,以符合B班資格條件者優先錄取。 |
1、 | A班資格: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 |
(1) | 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者。 |
(2) | 取得修畢(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
2、 | B班資格:具本土語文專長者。 |
(1) | 任教經驗: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
三、 | 報名方式(通訊報名及網路報名皆須完成才算完成報名): |
(一) | 通訊報名:110年6月15日(二)至110年7月9日(五)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料請掛號郵寄至:(9743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地方教育輔導組」收。 |
(二) | 網路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forms.gle/kWywggp2CBgKgNsRA。 |
四、 | 上課地點:國立東華大學校花師教育學院或人社三館(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 |
五、 | 相關事宜請見招生簡章,檢附招生簡章及簡章附件。 |
花蓮縣立光復國中
電話 03-8701027
link to https://goo.gl/maps/bpwCSBxCFiuRsL8i8地址 link to https://goo.gl/maps/bpwCSBxCFiuRsL8i8花蓮縣光復鄉大馬村林森路200號
花蓮反霸凌專線 03-8462108(平日8-17時)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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