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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建宏 - 人事室 | 2016-03-16 | 點閱數: 504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謝博宇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分機306
電子信箱:badizsony@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05004417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3月7日總處給字第1050034457號書函。


 

主旨: 有關104年至106年「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第1年度保險期間將於本(105)年3月31日屆期,請查照轉知所屬。
說明: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3月7日總處給字第1050034457號書函辦理(抄附原書函1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主管辦公室、本府各處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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