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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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6012155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 |
主旨: | 為調查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意願,以為職務出缺遷調依據,請貴機關(單位)轉知所屬同仁如有遷調意願者,於106年7月3日起至7月12日止至本府全球資訊網填報,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以下簡稱本作業原則)辦理。 |
二、 | 本遷調意願調查表將於旨述期間刊登本府全球資訊網-人事作業服務網-請調作業(http://www1.hl.gov.tw/ousv/move_inquire/)項下,貴機關(單位)同仁如有遷調意願,請自行上網線上填報,並列印該表加蓋私章後,逕寄(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彙辦。 |
三、 | 另依本作業原則第3點第3項規定:「經申請並奉准後自請銷調者,自銷調日起1年內不得再提出遷調申請。」併予敘明。 |
四、 | 檢附本作業原則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警察局除外)、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民政處、本府財政處、本府建設處、本府觀光處、本府農業處、本府社會處、本府地政處、本府原住民行政處、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本府客家事務處、本府教育處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花蓮縣立光復國中
電話 03-8701027
link to https://goo.gl/maps/bpwCSBxCFiuRsL8i8地址 link to https://goo.gl/maps/bpwCSBxCFiuRsL8i8花蓮縣光復鄉大馬村林森路2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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