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7月5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30200075號函辦理。 |
二、 | 本計畫申請類別及經費補助項目如下(詳附件): |
(一) | 申請類別: |
1、 | 學校運動團隊雙向交流(包括赴新南向國家交流、邀請 新南向國家來臺交流、辦理線上交流)。 |
2、 | 學校體育運動教學參訪雙向交流(包括赴新南向國家交 流、邀請新南向國家來臺交流、辦理線上交流或線上研 討會)。 |
3、 | 辦理新南向國家在臺學生運動競賽交流活動。 |
(二) | 補助項目:依計畫實際需求由體育署審查後核定(經費編列請參考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編列基準表)。 |
三、 | 本計畫申請作業及114年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
(一) | 114年辦理5次審查會議,申請單位應於活動前3個月,備文檢送申請資料至本府初審後函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申請,各次審查會議收件截止時間如下: |
1、 | 第1次:113年10月15日。 |
2、 | 第2次:113年12月16日。 |
3、 | 第3次:114年2月14日。 |
4、 | 第4次:114年4月15日。 |
5、 | 第5次:114年6月16日。 |
(二) | 為保障出訪人員之安全,申請本計畫應編列保險費,每一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300萬元。 |
四、 | 如有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電話:04-7232105)蔡小姐(分機1967)或董小姐(分機1978)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