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9月19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30200618號函、本府113年11月20日府教體字第1130231596號函及花蓮縣體育會114年3月19日花縣體錦字第1140000116號函辦理。 |
二、 | 本縣全面實施游泳教學課程,並依花蓮縣114年度辦理國民中小學學生游泳及自救能力課程相關說明辦理,原則上規劃每位學生每年能上8次(16節),並學會符合各年級學生應具備游泳及自救能力基本指標,惟每年補助經費不足,造成學生游泳課程次數減少,影響基本能力學習成效及通過率,為改善此情形,並於教學現場上落實明確分級課程,有效掌握學校學生游泳能力進度,並大幅度提升通過率,奠定學生完善基礎游泳能力。 |
三、 | 另學校於實施學生游泳課程時,應由具游泳專業之合格體育授課教師進行游泳教學,惟在校內師資不足下需聘請協同教學人員協助游泳教學,非取代學校教師原有之教學工作,爰此為提升授課人員(含體育教師及協同教練)具備教學知能情形辦理旨案師資培訓計4場次,以彌補校內及外聘師資不足與提昇學生游泳相關課程之教學安全,請貴校務必指派人員參加旨案師資培訓及守望員培訓計畫,說明如下: |
(一) | 師資培訓: |
1、 | 第一場次及第四場次:辦理提升游泳教學能力課程,請貴校務必指派1人以上未具游泳專業之合格教師(含體育教師或其他有意願教師)擇一場次參加。 |
2、 | 第二場次及第三場次:分北南區辦理基本游泳能力指標暨檢核課程,計2場次,請各校務必指派1人以上授課人員(含體育教師及協同教練)擇一場次參加。 |
(二) | 守望員培訓:計2場次,請各校務必指派1人以上人員擇一場次參加。 |
四、 | 參加培訓對象如下: |
(一) | 114年度獲補助游泳教學經費之學校。 |
(二) | 協助游泳教學之體育教師、協同游泳教學師資。 |
(三) | 未具游泳教學能力之中小學體育教師。 |
(四) | 游泳教學師資不足之學校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 |
(五) | 對游泳教學有興趣之中小學教師(學校家長志工)。 |
(六) | 對游泳教學有興趣之退休中小學教師及游泳喜愛人士等。 |
五、 | 完成師資培訓之教師得擔任學生游泳課程及體驗活動之協同教學人員,並實際投入教學;完成守望員培訓之教師得擔任游泳池守望員,並建立守望員制度,共同協助救生員維護游泳池安全。 |
六、 | 旨案師資培訓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辦理時間及地點: |
1、 | 第一場次:114年4月21日至5月2日,下午19時至21時(6天/每天2小時),地點:東華附小游泳池,辦理游泳教學增能提升課程。 |
2、 | 第二場次:114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地點:東華附小游泳池,辦理北區游泳能力指標檢核動作示範課程。 |
3、 | 第三場次:1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地點:玉里國小游泳池,辦理南區游泳能力指標檢核動作示範課程。 |
4、 | 第四場次:114年6月2日至6月27日,下午19時至21時(20天/每天2小時),地點:東華附小游泳池,辦理游泳教學教練能力課程。 |
(二) | 報名日期: |
1、 | 第一、二、三場次:即日起至1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17時止。 |
2、 | 第四場次: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7時止。 |
(三) | 報名方式:於上述報名期限內逕至師資培訓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axx2nzuRMExCMWJFA )線上報名。 |
七、 | 旨案守望員培訓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講習時間: |
1、 | 第一場次:1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13時至下午17時(4小時)。 |
2、 | 第二場次:1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時至下午17時(4小時)。 |
(二) | 講習地點:東華附小游泳池。 |
(三)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17時止。 |
(四) | 報名方式:於上述報名期限內逕至守望員培訓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7huY8y568v6AfuhB6 )線上報名。 |
八、 | 本案若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教育處體育保健科張雅惠(電話:8462860轉350)或計畫聯絡人花蓮縣體育會水上休閒運動委員會曾煥堯主任委員(電話:0928-594460)。 |
九、 | 檢附游泳與自救師資培訓計畫及游泳池守望員培訓計畫(含課程表)供參;並請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惟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請於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