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育部體育署114年4月22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40012422號函辦理。
二、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29條規定:「專任運動教練在職期間,應積極進修研究與其訓練指導有關之知能;其進修時數,每年至少十八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及專任運動教練輔導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專任教練在職期間,應積極參加與其訓練指導有關之研習;其研習時數,每年至少十八小時,並取得證明。」
三、 旨揭研習會採分區辦理並開放自由報名,說明如下:
(一) 參加對象:
1、 新制專任運動教練:各級學校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所聘編制內專任運動教練。
2、 體育署核定補助辦理「113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主管之各級學校聘任專任運動教練巡迴服務」所聘專任運動教練。
3、 體育署114年度核定補助計畫之學校運動教練。
(二) 研習會共分3場次,每場次安排2天專業課程,請擇1場參加,報名前應詳閱簡章,了解課程內容及相關規定:.
1、 北區場次:114年6月5日至6月6日,於臺師大林口校區樂群樓階梯教室(三)(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2號)。
2、 南區場次:114年7月9日至7月10日,於台糖高雄成功物流園區7樓國際會議廳(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4號)。
3、 中區場次:114年7月23日至7月24日,於國立中興大學社管大樓B1國際會議廳(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三) 報名資訊:
1、 報名期間:自114年4月28日上午10時起至114年5月9日下午4時止,或各場次人數額滿為止(人數額滿表單即自動關閉)。
2、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rz5oop3kJvMbAyNy5 ),須登入Google帳號,每人限報名1次,冒用他人帳號或重複報名(含跨場次)者,逕取消資格。
3、 完成填報表單後,系統將自動發送確認電子郵件,如未收到,請主動聯繫臺師大工作小組(聯絡資訊詳說明七)。
四、 研習會提供午膳餐盒,請於報名表單內勾選餐食類別(葷/素);研習期間之交通及住宿自理,由服務學校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或各該有關規定核實支應相關費用。
五、 報名完成後,如因故無法參加,請先行致電並寄送電子郵件通知臺師大工作小組,後續辦理請假程序:服務於本府所屬學校者,請服務學校函文至本府辦理請假事宜,並副知教育部體育署及臺師大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
六、 參加人員應完成每日上午及下午各須簽到及簽退作業,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12小時研習結業證書;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或缺席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四分之一,或未確實簽到退等情形,不予核發研習時數證明;如查有代為簽到退情事,不予核發證明並函知所屬機關學校列入年終考核參據。
七、 本案相關事宜,請逕致電或以電子郵件聯繫臺師大工作小組專案助理梁小姐,電話:(02)7749-3239,電子郵件:lcsyuan2000@gmail.com;陳小姐,電話:(02)7749-3253,電子郵件:chenhuintn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