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5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6658號函辦 理。 |
| 二、 |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5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爰每年5月針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係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高級中等學校各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
| 三、 | 115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6日、17日辦理。 |
| 四、 | 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已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https://cap.rcpet.edu.tw/ )之「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