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景祺 傳真:03-8462780 電話:03-8462860#256 電子信箱:kevinwang@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4月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特字第105006234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如文。 |
主旨: | 函知臺中市105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部分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級有減班疑慮,可能衍生教師超額情形,本縣所屬學校教師有意申請介聘該縣市之特教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5年3月31中市教特字第1050024904號函暨臺中市105學年度身心障礙各類特殊教育班增、調班作業協調會議決議辦理。 |
二、 | 旨述有特教班減班疑慮之學校如下:(一)國小教育階段:豐原區富春國小、大安區大安國 小、太平區東汴國小。(二)國中教育階段:大甲區順天國中、大雅區大雅國 中、豐原區豐原國中。 |
三、 | 檢附來函供參。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