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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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4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5007135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轉知嘉義縣大埔國中將自105學年度起辦理實驗教育,且可能發生教師超額情形,請轉知所屬國中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教師介聘調至該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嘉義縣政府105年4月14日府教學字第1050073364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