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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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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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5月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800883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修正條文。2、修正條文對照表。3、修正總說明。 (Attach000.doc Attach001.docx Attach002.doc) |
主旨: |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2點、第4點、第5點,並自108年5月2日生效,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108年5月2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797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修正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總說明各1份。 |
花蓮縣立光復國中
電話 03-87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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