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李曉娟 傳真:03-8222605 電話:03-8222944 電子信箱:natalie24@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預字第10801077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本(108)年端午佳節將至,請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8年5月30日廉防字第10805004270號函辦理。 |
二、 | 端午期間,公務員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關說或飲宴應酬等情,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第11點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主動備忘登錄,共同建立公務員保護機制,杜絕不當餽贈、關說、應酬等爭議。 |
花蓮縣立光復國中
電話 03-8701027
link to https://goo.gl/maps/bpwCSBxCFiuRsL8i8地址 link to https://goo.gl/maps/bpwCSBxCFiuRsL8i8花蓮縣光復鄉大馬村林森路200號
花蓮反霸凌專線 03-8462108(平日8-17時)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 1953
今天: | |
本月: | |
總計: |